4 建筑设计


4.0.1 建筑设计应采用设计选型的方法,统筹各专业对部品部件及其接口进行系统集成。
4.0.2 装配式住宅应根据使用功能建立不同层级模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式住宅应由功能模块组合成套型模块,再由套型模块和交通核模块组合成单元模块,最后由单元模块组合成楼栋;
    2 功能模块应由部品部件通过标准化的接口组成,并应满足功能要求;
    3 功能模块应包括空间尺寸、空间内部品部件等,应优先选用通用部品部件,应优先确定功能复杂、部品较多的功能模块。
4.0.3 建筑设计确定功能模块尺寸时应与结构、外围护、设备与管线、内装修等系统通用部品部件的选型相结合,装配式住宅功能空间的优先尺寸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的有关规定。
4.0.4 交通核模块设计应包括楼梯间、电梯间、公共管道井及公共走道等的尺寸确定、组合形式、管线布置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尺寸应统一。
    2 电梯井道尺寸的确定应在电梯选型的基础上进行,并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3 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建筑专业应与机电专业协同确定公共管道井的位置及尺寸,管道井宜采用方形或矩形截面。
4.0.5 厨房和卫生间进行设计选型时,建筑专业应与机电专业、内装修专业协同确定技术方案、产品规格尺寸和预留装配空间尺寸,宜选用通用部品部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卫的设备与管线应与主体结构相分离;卫生间采用同层排水技术时,应根据管道工况确定降板高度。
    2 当采用整体卫生间时,空间的尺寸应根据整体卫生间部品的选型确定,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整体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JGJ/T467的有关规定。
    3 当采用集成式卫生间、集成式厨房时,应根据功能需求确定空间尺寸,并应考虑人员活动空间的尺寸要求、部品与结构或隔墙的接口做法等。
4.0.6 装配式住宅平面应通过模块的排列组合结合结构构件的布置择优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宜采用大空间的布置方式;
    2 平面布置应规则,承重构件布置应上下对齐贯通,外墙洞口应规整有序;
    3 宜将厨房、卫生间等用水空间集中布置,结合功能与管线要求确定各功能模块的位置。
4.0.7 装配式住宅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灵活选用外墙板、外门窗、幕墙、阳台板、空调板及遮阳设施等通用部品部件形成丰富的立面效果;
    2 可通过部品部件的材质或色彩形成有秩序的变化和有规律的重复,实现立面的多样性。
条文说明
4.0.1 装配式住宅与传统住宅在设计理念上有很大程度的不同,从传统的先制定建筑设计方案,结构机电配合设计,转变到通过部品部件选取组装的设计方式,逐步在全产业链推广,实现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标准化,对缩短建筑产品的开发和建设周期是十分有利的。
    建筑师应在设计时承担更多的职责,以便更好地协调各阶段、各专业的需求。这对建筑师具有建筑产业化思维及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系统性、全面性地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师应从技术策划阶段开始,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一体化设计,以部品部件标准化为核心,同时兼顾项目定位及功能性要求,以产品化思维改进设计方法,并通过工业化的集成生产,保障部品部件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全面提升住宅建造品质。
    现阶段装配式住宅常见部品部件主要包含以下几部分:结构系统部件(柱梁、承重墙体、楼板、楼梯等)、外围护系统部品部件(非承重外墙板、门窗、阳台板、空调板、外装饰板等)、内装修系统部品部件(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集成收纳、隔墙与墙面、装配式楼地面、集成吊顶、智能家居等)、设备与管线系统部品部件。
4.0.2 模块是复杂产品标准化的高级形式,其基本原则就是以标准化的模块形成多样化的系列组合,即用形式和尺寸数目较少、经济合理的低层级模块,构成多样化的高层级模块。
    对于装配式住宅而言,根据建筑空间的功能划分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功能模块,即为最基本的模块,功能模块包括功能空间的尺寸以及满足功能需求的部品的布置等;交通核模块包括楼梯间、电梯间、公共管道井及公共走道等,套内空间的功能模块包括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客厅、门厅等。功能模块表达时应包括周边围护(包括结构构件、隔墙等),空间内部应包括各类部品。功能复杂、部品较多的功能模块主要指卫生间、厨房,涉及较多的内装部品以及设备与管线部品。
    装配式住宅的设计,应将标准化与多样化两者巧妙结合并协调设计,在实现标准化的同时,兼顾多样化和个性化。住宅建筑用标准化套型模块和交通核模块,组合出不同平面形式和建筑形态的单元模块。为满足规划多样性和场地适应性等要求,楼栋可由不同单元模块组合而成,见图4。

图4 住宅模块组合
4.0.3 现行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对住宅中的楼梯间、电梯间、走道、电梯厅、公共管井等公共空间,以及起居室(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收纳空间、阳台、门厅等套内空间的模数及优先尺寸要求进行了规定,本标准不再赘述。
    建筑功能空间尺寸的确定直接决定了是否能够更多地采用通用部品部件,在功能空间确定时,除了应考虑人体工学、项目定位等要素外,尚应考虑到各类部品部件的选型,应与其他相关专业一起综合确定。
4.0.4 楼梯间是住宅中最可能实现标准化的空间,本条第1款要求楼梯间开间、进深净尺寸应统一,这些尺寸应考虑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等现行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中给出了楼梯间的优先尺寸,设计中应遵守。
    在界定楼梯间净尺寸要求时,也考虑了扶手、平台尺寸的相关常规做法:
    (1)梯段扶手中心距梯段边结构面的构造尺寸按50mm或60mm考虑。两梯段水平净距按100mm考虑。
    (2)平台处扶手中心距梯段边结构面的构造尺寸按130mm考虑。扶手中心距墙面大于1100mm。楼梯平台宽度不小于1200mm(剪刀梯为1300mm)。
    (3)剪刀梯的靠墙扶手中心距结构面的尺寸按80mm考虑。两梯段水平净距200mm。
4.0.5 厨房和卫生间空间狭小、设备管线集中、部品数量多,设计和装配难度高,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优先确定厨卫的技术方案(包括管线敷设的位置和路径、与结构体系、外围护体系和内装墙顶地的交接方案等)、确定产品规格尺寸,并与厂家确认设计预留空间,为部品的顺利装配安装创造条件。
    整体卫生间的空间预留尺寸如图5所示,图中无管线时D 2不宜小于50mm,敷设给水或电气管线时D 2不宜小于70mm,敷设洗面器墙排水管线时D 2不宜小于90mm;采用非同层排水方式时H 1不宜小于110mm,采用同层排水后排式坐便器时H 1不宜小于200mm,采用同层排水下排式坐便器时H 1不宜小于300mm;H 3不宜小于250mm。
    对于厨房,应在建筑设计时确定管线隐蔽的方式,并协调围合墙面与使用空间之间的关系。
图5 整体卫浴预留空间尺寸
D 1—水平方向净尺寸;D 2—水平方向安装空间;D 3—水平方向设计预留尺寸;H 1—架空高度/降板高度;H 2—竖直方向净尺寸;H 3—顶面预留安装空间;H 4—竖直方向设计预留尺寸
    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炊事活动的基本流程,一般可采取单排、双排、L形、U形布置,设计需要考虑使用人群的不同确定合适的空间布局,见表2。
表2 住宅厨房典型平面布局及适用人群
续表2
续表2

续表2
4.0.6 平面设计的规则性有利于结构的安全,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减少部品部件的类型,降低生产安装的难度,有利于经济的合理性。建筑设计时要从结构安全和经济性角度进行方案设计,尽量减少平面的凸凹变化,避免不必要的不规则和不均匀布局。
    大空间的布置方式指一个结构开间中包含两个或多个建筑功能空间的布置方式,这种布置方式可以提高空间的灵活性与可变性,满足功能空间的多样化使用需求,有利于减少部件部品的种类,提高生产和施工效率,节约造价。以居住建筑为例,传统建造方式的住宅多为砌体和剪力墙结构,其承重墙体系严重限制了居住空间的尺寸和布局,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变化和对居住品质的更高要求,而大开间布置方式(如框架结构)则满足了居住建筑空间的可变性、适应性要求。另外,室内空间可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等轻质隔墙进行灵活的空间划分,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有利于设备管线布置与检修,便于更新改造。
    厨房和卫生间是住宅建筑的核心功能空间,其空间与设施复杂,但使用功能相对固定,也适合用标准化与集成化的手段来实现。套内用水空间由于需要设置上下水、通风等竖向管井,因此往往对灵活性与可变性制约较大,要重点考虑厨房和卫生间的标准化,合理确定厨房和卫生间的位置,宜将用水空间相对集中布置,并且不影响其他功能空间。
4.0.7 装配式建筑预制外墙板应结合外立面分格、饰面颜色与材料质感等细部设计进行排列组合,实现装配式建筑特有的形体简洁、工艺精致、工业化属性的立面效果。根据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特点,在满足正常通风采光的基础上,减少门窗类型,统一尺寸规格,形成标准化门窗构件。同时,适度调节门窗位置和饰面色彩等,结合不同的排列方式与窗框分格样式可增强门窗围护系统的韵律感,丰富立面效果。
    阳台和空调板等室外构件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有较大的立面设计自由度。通过装饰构件的色彩、肌理、光影、组合等虚实变化,可实现多元化的立面效果,满足差异化的建筑风格要求和个性化需求。同时,空调板、阳台栏板的材质也需要选择具有耐久性和耐候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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